浏览数量: 715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8-10-30 来源: 本站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辽阳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自主开展了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白塔区瀚泽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完成了《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完成了《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白塔区瀚泽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辽阳市白塔区山河水土保持技术咨询中心,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土保持施工单位辽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药用辅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31日。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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